关于安平惠民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变更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此确认,本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的编制、审核及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安平惠民村镇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对本行注册资本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经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批复同意,本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1685600元变更为54269880元。
本行已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相关事宜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